唐山市消费者协会秘书处内部机构设置及分工
根据《唐山市消费者协会章程》,消费者协会常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,由秘书长主持开展日常工作。秘书处设置"一室三部",即:办公室、投诉部、监督检查部、新闻与消费指导部。
领导分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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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会长、秘书长:张学东
负责消协全面工作。分管办公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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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秘书长:柴兴东
协助秘书长工作,分管监督检查部、新闻与消费指导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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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秘书长:冯艳军
协助秘书长工作,分管投诉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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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责人员:
办公室职责:(对应省消协办公室、组织联络部职责)
1、负责消协内部的行政事物管理、信息文秘和综合协调工作;
2、负责财务后勤保障、物资设备和车辆管理工作;
3、负责市消协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、秘书会工作会议的组织工作及理事的日常联络工作;
4、负责全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和基层组织的建设工作,对消协系统人员进行培训,对地方协会工作进行考核、评选系统先进工作;
5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投诉部职责:(对应省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职责。)
1、受理、调查、调解消费者投诉。
2、指导、协调各县(市)区消协受理、调查、调解消费者投诉。
3、负责全市消协系统办理投诉人员培训和典型经验的推广工作。
4、对经调解无效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,支持或帮助消费者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5、负责全市消协系统办理侵权案件的统计分析和立卷建档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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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任:马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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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人员:陆长敏、安瑞润、韩晓琳、陈成群(物价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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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检查部职责:(对应省消协社会监督部职责)
1、会同有关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、价格、安全、卫生、计量等进行检查、测定,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和服务。
2、组织消费者参与“消费者信得过”称号的评选工作,对获得“信得过”称号的商品和单位进行跟踪调查,对不合格的予以撤销。
3、调查、了解、反馈消费意向,向消费者推荐、介绍名优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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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任:闫世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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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主任:袁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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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人员:高庆民、蔡丽新 |
新闻与消费指导部:(对应省消协新闻与公共事务部、消费与指导部职责。)
1、负责全市消协系统的消费指导、消费教育、消费宣传工作;
2、开展消费行为、消费心理、消费结构、消费趋势等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;
3、就重大消费侵权倾向及问题,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、提示,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、查询、提出建议;
4、负责对重大消费维权宣传活动进行总体策划和组织协调;
5、负责与新闻媒体的日常联络、沟通,通过大众媒体对消费侵权行为及案件给予批评披露;
6、研究拟定全市消协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,并具体负责消协网络工作;
7、承办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唐山市消费者协会
2006年3月15日